離奇!! 呢件事實在太離奇啦!! 冇可能發生係我身上, 就係....我今晚收到一封政府既信, 未拆之前真係有D驚架, 我冇理由犯左罪自己唔知架, 都係拿拿聲拆左封信睇下先><就係呢封信啦!! 咁官方, 而且仲有d咩條例, 好正式到得人驚....
原來係陪審團既信, 嚇得我呀!!! 唔係...應該係好驚嚇, 點解我可以做到陪審員既!!?? 我果然係好黑仔=.="
背頁仲要係中文版黎!? 好在有呢個中文版, 小女英文唔係太好....XD
係信內附有關陪審團既條例比我慢慢睇, 分別係出任陪審團既資格及括免既組別. 呢封信係比你知道自己姓名已在陪審團名單上及必需在被傳召及獲遴選後出任陪審員(原來都要遴選既, 即係自己唔係一定要做啦!!), 也唔可以唔識中或英文而拒絕作陪審員
在毎個聆訊日電腦會隨機抽樣若干人士, 即係第時我會第時有機會收到傳票及到庭遴選. 如果真係傳召我出庭會係三個星期前通知我??
睇黎真係冇得推咁, 咁就弊啦!! 而家惟有希望唔可抽中我上court啦...連工都未搵到, 飯都未必有得食啦, 仲要上庭做陪審!? 真係一波未平, 一波又起=.="
kumi's new life
2010年4月20日 星期二
出任陪審員!!!???
訂閱:
文章 (Atom)